根据《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商财发〔2018〕486号)规定,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应属于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内、限于个人自用并满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。
海关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“正面清单”管理,基本涵盖了绝大部分的个人日常消费品,只有在清单范围内的商品,才允许经跨境电商渠道进口。跨境电商作为新兴贸易业态备受关注,小编今天带您一起了解一些易出现归类错误,不在跨境电商“正面清单”内,不允许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销售的商品。